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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23日拍卖公告

拍卖公告
一、拍卖标的:广汉玉鑫无机盐有限公司位于广汉市新华镇桂圆村七组的资产,其中房屋面积6366.77㎡【证号:房权证广乡权字第3332号】,土地使用权面积15173.50㎡【证号:广国用(2007)变第640-1号】,机器设备71项90台(套、件)(整体拍卖)。参考价:650万元,竞买保证金:100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一日止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
三、拍卖时间和地点:2014年4月23日(星期三)上午10:00时在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室,本场拍卖会在四川省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信息系统(http://wp.saa123.com)采用网络拍卖和现场拍卖同步进行的方式
四、竞买报名手续及报名时间:有意竞买者请于2014年4月18日16:00时前,持有效证件和竞买保证金交款凭证(以到账为准)到德阳志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竞买报名手续。
凡与上述标的有关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请于拍卖会日到场。标的涉及有优先购买权者,请按本公告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交纳保证金并参加拍卖会,以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特别说明:
1、标的物整体拍卖,以现状为准,公告面积最终以产权登记机关的实际办证面积为准,成交价格不以办证面积改变而改变;
2、标的物土地使用权为出让类型,属工业用地,买受人须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并承担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税、费等一切费用;
3、标的物拍卖成交且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付清拍卖成交价款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确认,标的物由买受人与被执行人自行协商交付,法院不负责清场、不负责交付;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否则本院将依法重新拍卖,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法律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5、竞买保证金和成交价款由买受人直接转入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下列帐户上【收款单位:德阳市财政局(非税资金),账号:22-202701040001074,开户行:农行德阳市旌阳支行天山路分理处】(转款时须注明:转法院拍卖保证金)。
六、竞买咨询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德阳市岷江西路二段57号金路大厦三楼,0838-2305171 ;
景先生  13881089936;网址:www.dyzcpm.com
本公告同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发布。
法院监督电话:0838—2595036
德阳志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4月4日
发布时间:2014-4-4 阅读:3676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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