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江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罗国土资公(2010)50号
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罗江县人民政府批准,定于2010年7月22日上午10时在罗江县国土资源局会议室举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现将有关拍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
性质 |
规划设计指标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地块1:天台湖东岸4号地块(原狮丰村1.2.3组) |
24629.47㎡
(36.94亩) |
商住 |
≤2.2 |
≤35% |
≥30%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554 |
实际面积以建成后市政府最终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准 |
地块2:天台湖东岸3号地块(原狮丰村1.2.3组) |
24966.41㎡
(37.45亩) |
商住 |
≤2.2 |
≤35% |
≥30%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562 |
实际面积以建成后市政府最终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准 |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竞价方式,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除法律或《竞买须知》另有规定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自《公告》之日起至2010年7月19日止;到罗江县土地矿权交易中心按规定申领有关材料,及办理报名手续和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竞买人须提交的文本资料
自然人竞买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报名的须持介绍信、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联系人及地址
出让人:罗江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   黄先生0838-3128166       徐先生 13508029118
                                                 
 
罗江县国土资源局
德阳志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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